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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應(yīng)用
可以處理許多種不同類型的材料,如:表層土,挖掘土,渣土,
污染土,粘土,泥炭,樹皮,堆肥材料, 其他固體有機物;
拆除垃圾,建筑垃圾,銑刨瀝青,玻璃,等其他廢棄物;
油頁巖,煤,石灰石和煤干石等其他軟巖礦物料。
篩分破碎鏟斗可配備三種不同的輪軸來處理不同類型的材質(zhì),
標(biāo)準(zhǔn)輪軸是設(shè)計用來進行輕度破碎,篩分和混合料。
出料大小為0-50MM,可以勝任絕大部分工作;
土壤輪軸是設(shè)計用來精細篩分,出料大小為0-20MM,